自己客人的Listing,买方有经纪,咋整成了双方经纪?-李翀鸣律师解答
律师解读
因为小王和卖家的经纪都是同一家经纪行的,尽管来自不同的分部,但依据14年加州最高院Horike 诉 Coldwell Banker的判例,这家经纪行实际成为了买、卖双方的共同经纪(Dual Agent)。
这就意味着,卖方经纪对买家小王也有信托责任,应对小王披露他所掌握的所有对价格有影响的信息。
假设当时卖方经纪知道或有理由怀疑这个房子的加建有问题,则卖方经纪有责任去披露并且明确要求小王去做独立调查,如果卖方经纪没有这么做,即属违背信托责任。
就类似诉请,在交易完成的三年内,小王仍能对自己和卖家的经纪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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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方经纪?
都有哪些要注意的?
所谓双方经纪(Dual Agent),就是同一个“经纪人”或“经纪行”同时代表买、卖双方。
需要注意的:
① 依据成文法,双方经纪不能透露价格以外的其他影响交易的信息(比方说卖家最近丢了工作,马上要断供了,着急卖房)。
② 双方经纪不能告诉卖方 - 买家是否愿意出更高的价格,反之,也不能告诉买方- 卖家愿意以更低的价格成交。
③ 作为双方经纪,不应对任一方有偏袒或隐瞒,应对双方披露其掌握的所有信息,以使双方都能自主做出决策。
④ 如有部分情况使得经纪人对某一影响价格的因素存在合理怀疑,应该明确要求买/卖方找第三方核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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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初小王和原卖家是由不同经纪行代理
那卖家经纪还有披露义务吗?
即使不是双方经纪,作为卖方经纪,只要某一事项到对房屋价值有重大影响,即有披露责任,但卖方经纪没有义务去提醒和要求买家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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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中
什么是一定要披露的?
这方面并没有一个绝对标准,但如果是进屋的时候不用推开家具、打开柜子就肉眼可见的问题,且有可能演变成更大的问题的,比方说接近厕所下水道的墙角线有漏水、粉刷的痕迹,就该披露。
如果应发现、应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买方日后可以告卖方和卖方经纪,这有3年的诉讼时效。
此外,我们也有见过有的买家去执照管理部门DRE去投诉的,虽然赢的不多,但很浪费经纪人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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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双方经纪人,屋内发现有漏水痕迹
卖家说是宠物弄的不用披露,该怎么办?
应该向买家披露。
同时也应该告诉卖家:如果不披露,日后房屋检查的时候,买家能够揪着这点不放并取消合约,更误事;若日后出现了漏水、发霉,甚至是更复杂的问题,卖家还可能被告。
经纪可以跟卖家说,这是为卖家负责。因为只要经纪的Paperwork做得好,日后有官司,经纪有保险,但卖家要自己掏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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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双方经纪人
如果买家说房屋检查报告他不看了
让经纪来替他看
有问题就让卖家减个几万就行
这能行吗?
如果房屋检查报告标注了房子可能的问题,经纪还是应该以邮件形式明确告诉买家问题的严重性,建议他找更专业的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对维修估价。
经纪也应该明确告诉买家:如果忽略问题,一旦移除了Contingency后,就一定要完成交易了。而且因为是房屋检查后做的减价,日后如果打官司还不一定能赢——因为到时候卖家可以说,这些问题房屋检查员都标出来了,卖家减的价格就是給买家补偿的。
自己客人的Listing,买方有经纪,咋整成了双方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