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视亚裔矛盾升级,如何正确使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李翀鸣律师解答
律师解读
依据加州法律,如果我们或身边的朋友遭到了攻击,我们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采取自卫行为来给予还击以保护自己或他人,合理的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QUESTION1
正当防卫是怎么定义的?
正当防卫是对来自一方的伤害采取还击的自我防卫行为。
构成正当防卫的要件有:
① 防卫者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加害者“马上就要”对自己造成不法的身体接触,人身伤害,甚至是死亡威胁;
② 防卫方有必要采取防卫行为去防止或终止伤害行为的发生;
③ 防卫方使用的武力不超过防御这种伤害行为的合理范围。
如法院裁定符合以上正当防卫要件,则防卫方对加害方造成的伤害将不承担刑事责任。
QUESTION2
如果走在街上被陌生人不停辱骂,甚至扬言要动手,我该躲避还是用拳头让他闭嘴?
法律中的解读
按照加州法律,防卫方可以“Stand your ground”,可以选择不撤退,但仍需注意要采用“不过当”的防卫手段:
防卫的手段和武力程度在当时必须是合理、必要的;防卫是以停止伤害为目的。
因此如果对方只是语言攻击,我们绝不能先动手,这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合理和必要性,且升级了矛盾,但如果对方有任何动手的行为,哪怕只是推搡,或是挑衅性的轻轻的打了脸,也可以立马采取合理的武力手段给予反击。
实务中的建议
尽管法理上是这么说,但实务上还是建议先撤退。
因为尽管您可以主张正当防卫,但如果警察或检控方认定您防卫过当或不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您有可能被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来判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样就要走一个完整的刑事庭审程序,费时、费力,而且对当事人的心理压力极大。
其次,就算刑事免责,也不排除加害人或其家属在民事法庭状告防卫方民事侵权,就算刑事法院已经判定防卫方已经免责,也不改变民事案件能够进行的情况,因此会有非常多的收尾工作,不值得。
QUESTION3
如果对方是拿着刀或者枪对我进行威胁呢?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更激进甚至可以致人死亡的防卫手段自卫,因为此时有理由认为对方会给自己造成重大的伤害甚至死亡。
比如说:
如果加害方持刀一步步威胁逼近,可以掏枪警告,警告未果可以打伤但最好不要击毙。
如果加害方马上就要或已经持刀造成实质性伤害则可以击毙。
按照加州法律,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采取这样的自卫手段:
① 杀人或严重伤人 ② 强奸 ③ 抢劫
我们换一个场景:
一位女性在一个商场的停车场上突然被一个男人袭击,男人意图要强奸/抢劫她,在这种情况下则可以采用激进手段自卫。
但如果这个人只是意图揩油或者威胁,则不可以拔枪击毙侵害方。
QUESTION4
如果对方先掏出武器,最后却被反杀了,这种情况怎样该认定?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互相采用致死性的攻击能力相互攻击的,一般就算被反杀,自卫的一方也能构成正当防卫。
然而,这当中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① 加害方使用了致死性的武力,但打一半,打不过,主动缴械撤退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加害方撤退放弃攻击意图了,那么自卫的前提就不存在了,自卫的一方如果追上去反杀,就构成防卫过当了。
如果换一种情况,假设:加害方先是拔刀,但是砍一半,刀丢了,接着加害方说,我回车上拿枪,在这种情况下,自卫方有权利采用必要甚至是致死性武力先行完全制服加害方。
② 加害方只是挑衅,推推搡搡,本来是属于加害方侵权,但结果自卫方直接给加害方来了一刀,在这种情况下,则是属于另一方擅自升级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加害方就又变成了正当防卫的一方。
QUESTION5
如果有人尾随我到家里该怎么办?
加州法律中有一套Castle Doctrine(城堡法),适用于人们在家中自卫的情况。
如果对方仅是非法入侵或擅闯民宅
一般是要先警告对方已构成擅闯,要求对方离开,否则会使用武力,如果对方还是不离开,这个时候可以使用合理的武力手段将对方驱逐或是报警处理。
如果对方使用武力闯入您的家中
这时如您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闯入是意图伤害您或家人,或意图抢劫,您有权使用激进手段来自卫和保护自己的家中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