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民币在美国购房是否合法?
律师解读:
美元、美国房产近年热度不减,然而对于中国买家来说,一直都存在着一个难题:美金不够,怎么办?
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没有限制外国人拥有美国房产,但如果买家没有美国绿卡,则美国的房产将视为其美国的遗产,只有六万美元的遗产税免征额,如果房产在个人名下,而当事人身故,余下的部分有可能要征将近30%的遗产税。
美国的房产交易理论上不排除外币、现金、虚拟币、以物易物等交易形式,但交易双方都要做最起码的反洗钱合规(确定买家的资金来源不是非法所得,不是在洗钱)。
美国法律规定,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需向国税局申报,因此,很多Escrow、车行为了避免被国税、财政部旗下的金融犯罪调查科盯上,都主动选择不接受无法完整说明合法来源的现金。
01
国内还允许汇款买房吗?
理论上,中国公民每年可以自由兑换的美元为5万美金,但自17年以来,外管局明确禁止个人购汇用于海外购房。
因此,除非是有申报并获当地外管局审批的海外投资项目,否则找亲朋好友蚂蚁搬家,以生活费的形式汇出是更为普遍的现象。
当然,蚂蚁搬家的频率如果过高,也会引起美国本地银行和国内汇出行的注意,因此,建议分开数个账户,一个账户每周五万美元的收款不要超过三笔,以免火烧连船。
02
外汇不够的话 部分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可以吗?
有的平台提供数字加密货币或者以物易物的方式来间接实现币种间的价值交换。
具体一点,就是用户首先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交购买某“币”或某“数字资产”的申请,接收方确认接受后,再到境外平台提现或者直接向接收方交付某“数字资产”。
目前,这种直接绕开监管的安排在国内的主流虚拟币平台已被下架,但仍有一些小平台以类似的方法提供插边球服务。
这种安排如果细究的话,大概率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下的逃汇罪。
另外,根据美国的《反洗钱法/Anti-Money Laundering Act》,任何人从美国/向美国/或通过美国转移资金,意图促成在美国和他国的违法目的(包括违反中国的法律),都可能构成洗钱。
03
是不是所有交易价款都要经过Escrow, 为什么?
首先,Escrow是房地产交易的中间方,其存在是为了确保买、卖双方能忠实履约,买的付钱,卖的办好过户。
但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当事方将部分交易的对价在Escrow以外完成交易,因此不管是收人民币或现金,只要双方认这个安排,交易都是有效的。
当然,因为有部分的交易没有透过Escrow完成,不管这部分是人民币转账还是付现金,都会导致就是否有完整履行的扯皮,增加了诉讼的可能。
此外,作为Escrow,也是有责任确保其作为交易中间方有避免洗钱的可能,因此,从审慎角度,如果有Escrow以外的账外交易Escrow本身知情,那么Escrow应该至少询问买方这笔资金的来源。
04
部分外币交易,不经Escrow的话会有怎样的风险?
分两种情况:
(1)假设Escrow的Instruction有清晰的约定人民币的收款路径,那么只是钱不经Escrow而已,但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是清晰的,如果卖家不履约,买家打官司,买家大概率能胜诉并且可以透过起诉阻断卖家一屋两卖。
(2)假设Escrow没有对这笔额外的人民币有规定(有的时候可能是买家不希望地税一下涨太多)则官司打起来就比较吃力,且卖家可以主张买家的人民币转账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合同无效。
05
我卖美国房产 收了部分人名币要得报税吗?
需要的,而且如果作为美国绿卡或公民,您在美国境外有银行账户在某一时刻的账户余额超过一万美元,每年报税时也是需要申报这一账户的。注意**作为外国人,如果买卖房产有资本利得,也是需要在美国报税和交税。
06
人名币交易里面李律师您还见过哪些纠纷?
卖家为了多赚10%选择了人民币收款,卖家也知道有一些第三方渠道可以收1-2%点的交易费用担保资金顺利回流,但卖家为了省钱,选择了找不靠谱的人换,结果这边人民币被骗了,那边还要筹钱还清贷款以给买家一个Clean Title,非常尴尬。因此,如果没有强大的心脏,最好不要选择外币交易,如果选择外币交易,则最好找有第三方担保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