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女友一起买的房,被赶出来了,现在住不了还不让卖?
律师解读:
首先,王先生和张女士共同出资购买了这套房子,在没有其他特殊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二人定义为该房产的共有人。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二人对房产均有控制权,只不过该处置权,相较于个人单独购置的房产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是王先生单独拥有的房产,那么他可以随时做出出售的决定。但是现在王先生与张女士共享所有权,那么根据加州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许可,双方均不得出售该财产。虽然房地产经纪人只需征得其中一位业主的同意即可将房产挂牌出售(因为挂牌协议只需要一个签名),但是当需要完成房屋销售时,所有各方都需要同意出售才能继续进行。
当然,法律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平等的,主张出售房屋的一方,在本质上也不过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因此加州法律中的“分割诉讼/行动”(PARTITION ACTION)可以有力的保障王先生的利益。
01
什么是“分割诉讼”?
产权/权利分割诉讼(PARTITION ACTION)
是一种涉及动产、不动产共同所有人的诉讼。当两个或多个业主无法就有关财产的处置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业主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从本质上讲,分割诉讼是允许共同所有人,在获得他们的相应份额后分道扬镳。
* 当然,此处的“不动产”不仅包括建筑物、房屋等,还包括任何附着于不动产之上的东西,比如镶嵌在墙壁上的瓷砖,其根本无法从墙上分割下来,或分割会损坏该瓷砖的价值,浮雕、挂橱等也是同样的道理。
虽然常见的分割诉讼多发生于房产之上,但是其余的商业财产,甚至拥有多个所有者的个人财产,都可能成为分割诉讼的标地/对象。
02
谁可以提起分割诉讼?
《加州民事诉讼法》第 872.210 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发起或维持分割诉讼:
财产的共有人;
合法继承了上述财产的人员;
*例如在本案中,王先生和张女士并未结婚,那么在王先生去世后,张女士并不享有继承权,也就并不能透过继承自动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力,属于王先生的部分财产应该由其继承人继承,那么相应的,这位继承人也就有权提起分割产权/权利诉讼。
离异夫妻针对婚前财产可以提出分割诉讼;
对财产拥有不同所有权价值的投资所有权合作伙伴;
*例如,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现在其中一方想要解散合作伙伴关系,则也可以通过分割诉讼进行。
03
提起分割诉讼的权利是否会受到阻碍?
《加州民事诉讼法》第 872.710 条 (b) 款规定,“除非共同所有人做出有效的弃权,否则其对财产的共同利益的分割应视为其天然享有的权利。
”也就是说共同所有人提起分割诉讼的权利是绝对的,即使整个财产受到其他权利的约束,共同所有人也有权提出分割诉讼。
例如:张女士私自将该房屋抵押给了某贷款公司,王先生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法院依然会受理王先生的分割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割诉讼仍然存在一个法定例外情况:
配偶或假定配偶之间关于分割其婚内共同财产或其准婚内共产财产权益的诉讼必须在离婚法庭(家庭法庭)提起诉讼,不得根据《加州民事诉讼法》展开或维持分割诉讼。
04
法官如何分割财产?
就房产而言,法官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每个共同所有人的部分份额,包括:
每个共同所有人投入了多少初始资金(怎么样的一个比例%);
每个共同所有人在维护或改善房产方面花费了多少(比例%);
以及某个共同所有人是否支付了更多的税款或抵押贷款费用等。
如何具体分割财产,常见的分割操作有以下几类:
实物分区:在共同所有人达成协议时,法官将其所有权公平地划分为单独的部分。
按评估划分:该财产经过评估和出售,由共同所有人公平地分配出售后获得的收益。
判断分区:由法官根据现有证据推定各方在财产分割中的利益,以及确定对财产是进行实物分割还是进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