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付巨额抚养费了,能咋办??
01
离婚协议是否必须100%履行?
在美国,如无特殊事由,经法院盖章的离婚协议是要完整履行的。
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所达成的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正式合同+法院判决,具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协议出于欺骗或胁迫,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不过,这个举证标准相当高,具体来说就至少要有以下情形:
基于胁迫下签的协议,比方说在暴力或曝光个人的不雅隐私的威胁下;
基于欺骗,比方说承诺某个公司分给前妻,值两千万,但一细查才发现这个公司不但不值两千万,还欠了一堆债,早已资不抵债;
在汪某与徐某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中,不管抚养费金额多寡,汪某都大概率是在充分知情下自愿签订的协议,那么就不存在欺骗和胁迫,汪某就需按照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
02
孩子的监护、抚养安排可以在判决后再更改吗?
法官对小孩的监护、监护安排做出判定后,其中一方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想要改变该安排。要想成功,主张改变的一方必须证明自判令签发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新的监护和探视安排。
可以触发变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的住址搬迁或孩子学校的变更导致您难以在原监护安排下监护或探视;
您的工作、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且您难以透过主观努力克服;
小孩的健康、学业或其他发生了持续、消极的变化,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儿童或滥用药物,您孩子的健康因此受到严重威胁;
一方组建了新的家庭;
请注意,一方可以申请,但最终批准与否,则在法官,而法官在衡量是否变更监护安排时,基本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考量。
在双方意见、证据相左时,法官甚至会指派社工跟踪,最后再综合考虑社工的意见。
03
婚内出轨是否会影响对财产小孩抚养权的判定?
加州是“无过错离婚”的州,因此,绝大多数的离婚都是以“有不可磨合的矛盾”为理由提出离婚。
至于其中一方出轨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其主张财产和小孩抚养权。不过出轨的行为,能证明其作为证人缺乏可信度。
须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家暴或性犯罪的行为,则法院大概率会剥夺一方的日常抚养权,但仍有法定监护权,而孩子的生活由另一方照顾;
如果有性犯罪的行为,探视甚至也需要有社工的陪同。
04
约定的赡养费过高,可以酌情下调吗?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基于双方的经济条件和此前子女的生活待遇,法院一般不希望离婚导致子女的生活质量有大幅的下降(除非双方经济能力完全无法负担)而如果当时是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好的抚养费,则一般来说,不能随便改。
但是,人有旦夕祸福,如果一方或另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抚养费可以酌情变更,其中包含的情形就包括:
一方失业、大幅降薪或生意失败;
另一方的收入明显增加,导致分担的义务不对等;
抚养和探视安排的变更;
负责抚养的一方再婚,获得了额外的收入来源。
05
约定的赡养费过高,可以酌情下调吗?
同上,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合同就是合同,法院优先尊重契约精神,但如果负责支付的一方失业、大幅降薪或生意失败,那法院也会酌情处理。
06
小菲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吗?
大S与汪小菲的案件发生在台湾,情况与美国略有不同,在当地,离婚协议不需要由法院盖章成为判决,从违约到判决,再到执行有一个过程。
而在美国,即使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文本最终都会被法院盖章并成为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因此,如果一方违约,即视为藐视法庭,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警执行。
所以呢,就算是因为情况发生变故,无力承担原承诺的电费单和保姆费用的,也不能直接躺平,要到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义务。